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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警惕针对未成年人的可疑账户行为

    •     近些年来,一些金融诈骗分子将诈骗对象瞄准了未成年人群体,利用未成年人不熟悉金融基础知识、防诈意识不强等特点,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
      案例介绍
          近期,总部营业部接待了两位未成年人客户,声称自己是在附近打工,因老板要求开立银行账户来发工资,来办理开户业务。在对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后,银行员工怀疑客户是受到不法分子劝诱,在银行开卡后将卡用于其他用途,有银行账户非本人使用的风险,在向他们科普了开立银行账户方面的金融知识,如断卡行动,未成年人开立银行账户的要求后,两位客户离开了营业网点。
      案例分析
          此类案例主要为假借工资户的名义开立账户后,有可能有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的风险,银行账户开立后可能不一定是本人在使用,此类行为已被定义为违规,若出现该类情况账户会被限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规定,银行卡的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银行卡,不得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否者有此照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并且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
      风险提示
          珠海横琴村镇银行温馨提示:爱护自己的账户,了解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