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决定召开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8:30开始
(二)会议地点:珠海星乐度星旅酒店2楼星辉厅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本行在册股东
(二)列席会议人员
1.本行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2.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3.本行邀请的有关来宾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一)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暨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三)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三年工作目标与2022年工作安排》的议案
(四)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五)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监事的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选聘珠海横琴村镇银行外部审计单位》的议案
(十)审议《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珠海横琴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出席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由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出席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五)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当天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登记签到并领取会务材料。
六、会议现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七、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行将根据珠海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将对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另行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娜娜
联系电话:0756-8937837 18826911215
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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