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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保护个人银行账户,警惕被人利用风险

    • 案例介绍
       
          2023年8月18日下午,一名客户尚某神色匆匆进入网点办理开卡业务。该客户表示自己想要重新开一张卡专门用于收工资,经了解,其工作单位为某娱乐有限公司,经过工商信息查验未在珠海注册,询问其工作单位的时候,未能清楚表达工作单位以及岗位名称,却需要开立一张专门发工资的卡交与父母,发放的工资给他们当家用,工作人员立即提醒,银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不可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的普法介绍,客户表示理解并接受。
       
      案例分析
       
          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本案例中尚某在述说开卡用途的时候有将银行账户出借的意图,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客户称在珠工作,提供的工作单位后期经查询未在珠海注册,疑似受他人指使开户。若该账户开立成功后非本人使用,可能涉及“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风险提示
       
          保护个人的有效证件,不随意泄露个人证件信息,不仅仅是保护自己的隐私,也避免不法分子利用证件信息进行冒名开户从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保护个人的银行账户,不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提高风险意识,规范账户使用行为,避免个人账户成为他人洗钱的工具。
          银行卡丢失时及时进行挂失,个人信息变更时及时到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更新,避免影响个人账户的使用,时刻关注银行账户的安全,不仅能保护自身资金安全,也能有效防范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